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19-1-22 1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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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入刑,罚款百万!多项文件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企业注意6项自查重点!| 固废处理
固废加入排污许可执法?升级处罚力度?罚款提标至百万?!近期河北出台多项“无废城市”建设文件,同步开启京津冀“无废城市”集群梯次发展,围绕1个核心部署3步工作,企业需要注意哪些固废风险?将面临哪些处罚?附固废6大自查项供企业参考!1持续加强固废治理
2违法风险处罚清单我国是世界上固废产生量最大的国家,每年新增固废100亿吨左右,历史堆存总量高达600亿-700亿吨,固废管理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无废城市”建设作为发展“双碳”目标导向的循环经济的重要路径,是京津冀集群乃至全国上下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固废综合利用产业高值化、清洁化、低碳化发展,是下一步企业发展避不开的关键环节,存在哪些法律风险,并且对应哪些惩罚力度呢?
3固废6大自查项近期生态环境部积极推动环评和排污许可两个管理名录协同,将固体废物全部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推动“一证式”管理,完成改革阶段性目标,固废管理及执法检查力度也将再次提升,企业要注意哪些固废问题?
01-固体废物源头检查
(1)检查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理化性质、产生方式。
(2)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必须能够辨识本单位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固体废物,处理本单位的一般固体废物的处理工作
02-固体废物贮存与处理处置
(1)检查排污者是否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
(2)检查固体废物贮存设施或贮存场是否设置了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设施,如防渗漏措施是否齐全, 是否设置人造或天然衬里,配备浸出液收集、处理装置等。
(3)对于临时性固体废物贮存、堆放场所,检查是否釆取了适当的环境保护措施。
(4)固体废物收集容器和存放地必须做到分类存放,明确标识,设置专用贮存场所,适当釆取了封闭措施,查看是否有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防治措施。
(5)检查排污者是否向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及其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等法律、 法规规定禁止倾倒废弃物的地点倾倒固体废物。
03-固体废物转移
(1)对于发生固体废物转移的情况,检查固体废物转移手续是否完备。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 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的,是否由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商经接受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同意。
(2)转移危险废物的,是否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经移出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 保护主管部门商经接受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同意。
(3)固体危险废物应分类、集中存放于专用包装容器内,并密闭。以防贮存、运送时泄漏、扩散、污染。
04-环境影响评价
《固废法》第十七条 建设产生、贮存、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05-环保自主验收
《固废法》第十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06-制度台账
《固废法》第三十六条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并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
固废危废问题在“十四五”期间频繁引起重点关注,国家增强了对固废、危废的管理力度将固废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这些都代表着国家对于危废固废环保检查的力度将进一步提升,企业还需要更加重视,更严谨的提升自身危废固废管理水平,免除“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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