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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 砖厂排污口规范化设置的通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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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3-10-29 13:13:29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山东济宁
    砖厂排污口规范化设置的通用要求

    在日常管理中,企业安装污染物治理设施之后,如未按规范要求开设废气、废水采样口,导致检测结果失实,不仅无法了解污染物排放真实情况,更影响企业环保管理和决策,提高了环保违法风险。

    排污口规范化设置的通用要求排污单位应当《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环监 [1996]470 号)的有关要求对排污口进行立标、建档管理,按照 GB/T 16157—1996 等监测标准规范的具体要求进行排污口的规范化设置。设置规范化的排污口,应包括:监测平台、监测开孔、通往监测平台的通道(应设置 1.1 m 高的安全防护栏)、固定的永久性电源等。排污的规范化设置,应综合考虑自动监测与手动监测的要求。当既有国家标准又有地方标准时,应从严执行。对于治理设施的 VOCs 去除效率监测,应在处理设施的废气进、出口,分别设置采样位置、采样孔、采样平台等监测条件。其中,为了保证烟气流速、烟气浓度、颗粒物等指标监测结果的代表性、准确性,要特别注意采样位置的规范性。排污口规范化设置的通用要求1)排污口应避开对测试人员操作有危险的场所(周围环境也要安全)。
    2)排污口采样断面的气流流速应在 5 m/s 以上。3)排污口的位置,应优选垂直管段,次选水平管段,且要避开烟道弯头和断面急剧变化部位。4)排污口的具体位置,应尽量保证烟气流速、颗粒物浓度监测结果的准确性、代表性,根据实际情况按 GB/T 16157、HJ 75、HJ/T 397 从严到松的顺序依次选定。①最优:距弯头、阀门、风机等变径处,其下游方向要不小于 6 倍直径,其上游方向要不小于 3 倍直径 (GB/T 16157);②其次:距弯头、阀门、风机等变径处,其下游方向要不小于 4 倍直径,其上游方向要不小于 2 倍直径(HJ/T 75);③最后:距弯头、阀门、风机等变径处,其下游、上游方向均要不小于 1.5 倍直径,并应适当增加测点的数量和采样频次 (HJ/T 397)。采样平台要求1)安全要求:应设置不低于 1.2 m 高的安全防护栏;承重能力应不低于 200 kg/㎡;应设置不低于 10 cm 高度的脚部挡板。
    2)尺寸要求:面积应不小于 1.5 ㎡,长度应不小于 2 m,宽度应不小于 2 m 或采样枪长度外延 1 m。3)辅助条件要求:设有永久性固定电源,具备 220 V 三孔插座。采样平台通道要求1)采样平台通道,应设置不低于 1.2 m 高的安全防护栏;宽度应不小于 0.9 m。
    2)通道的形式要求:禁设直爬梯;采样平台设置在离地高度≥ 2 m 时,应设斜梯、之字梯、螺旋梯、升降梯 / 电梯;采样平台离地面高度≥ 20 m 时,应采取升降梯。采样孔要求1)手工采样孔的位置,应在 CEMS 的下游;且在不影响 CEMS 测量的前提下,应尽量靠近 CEMS。
    2)采样孔的内径:对现有污染源,应不小于 80 mm;对新建或改建污染源,应不小于 90 mm;对于需监测低浓度颗粒物的排放源,检测孔内径宜开到 120 mm。3)采样孔的管长:应不大于 50 mm。4)采样孔的高度:距平台面约为 1.2 ~1.3 m。5)采样孔的密封形式: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盖板封闭、管堵封闭或管帽封闭。6)采样孔的密封要求:非采样状态下,采样孔应始终保持密闭良好。在采样过程中,可采用毛巾、破衣、破布等方式将采样孔堵严密封。内容来源于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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