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全市空气质量持续向好,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市生态环境局对全市砖瓦窑厂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行动,重点检查砖瓦窑厂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物料库房防尘密闭情况、厂区扬尘抑尘措施落实情况等,并对废气达标排放情况开展执法监测。
经查,谯城区四家砖瓦窑厂存在废气严重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市生态环境局依法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对四家企业立案查处,分别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对排污设施设备实施查封,并依法作出最高100万元的处罚决定,对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企业负责人,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
下达处罚决定书后,四家企业在规定期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经书面催告送达后,仍未缴纳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市生态环境局于向谯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谯城区人民法院经审查后认为,市生态环境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被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亳州市生态环境局申请强制执行符合法律规定。目前,四家砖瓦窑厂合计近300万元的罚款全部被执行缴纳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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