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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年逾七旬白发苍苍的老人,段英民手捧着“执法如山扶正义,办案廉明为人民”的锦旗来到西安市鄠邑区大王法庭,正在忙碌的法官们闻声便知,这是大王法庭著名的“砖厂合伙纠纷案”的当事人.“感谢你们为我主持正义,我已经被这个纠纷缠身26年,今天终于可以解脱了。”老人发自肺腑地真挚感言。
案件详情原告赵根才与被告段英民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合伙开办砖厂,后因合伙账务产生纠纷,原告多次提起诉讼,案件进行了一审、二审、再审及信访。虽然经历了二十多年,但双方心里的怨气始终还没有消除,原告赵根才以当时合伙经营砖厂时被迫支付的一张20000元的支票为由,要求被告返还该笔财产。
被告段英明称,双方之间合伙账务纠纷已经多级法院予以处理,原告的诉请已超过诉讼时效,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面对两位年逾古稀、颤颤巍巍的老人,办案法官在接待他们时总是和声细语,对双方进行“背对背”调解,避免再次发生争执。经过与原、被告长时间的沟通,逐渐安抚了双方难以平复的怨气,尽可能的理性对待诉讼。本案最终裁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双方当事人收到裁定书后均未上诉,一场纠缠了20多年的合伙纠纷,终于尘埃落定。
(文中人名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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