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两天,上级令我撤回警力”,湖南砖厂凶案21年后再调查 砖厂凶案
21年前,湖南省江永县的一家砖厂内,时年33岁的退伍军人陈进德疑似被杀害。 陈进德的儿子陈海龙告诉新京报记者,他父亲务农为生。陈进德有一辆手扶拖拉机,平时到机砖厂帮村民运送建房用的砖头,每次能赚15元钱。
目击者描述,杨海洋说,如果他(陈进德)不给钱,就要他的命。陈进德有些生气,但没有放在心上,准备离开。杨海洋突然抢过拖拉机手摇器,狠狠砸向陈进德的后颈。“我们只听到‘嘣’的一声,就像砸墙的声音,抬头看到,陈进德一声不吭地倒下了。”
▲死者陈进德证件照。
红岩村的村民再没见过杨海洋。案发现场目击者称,作案两小时后,多辆警车驶进砖厂。
▲县委办机砖厂原址,砖厂已被夷为平地。新京报记者 王昱倩 摄
是谁下令撤回追疑犯的警察?
案发当日下午4时许,几辆警车分别驶往不同的方向,抓捕杨海洋。警方拦住每一辆驶离县城的大巴车,上车检查,未曾发现嫌犯踪迹。 为找出杨海洋的真实身份,警方得知,其情人在永州市祁阳县居住,于是派一名潘姓的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去调查。“还不到两天,时任公安局长陈仕军命令我撤回警力。” 李哲卫告诉新京报记者,后来该案还没来得及立案,就匆匆不了了之。 陈仕军认为,下级向他瞒报此案,导致了目前的结果。“受害者家属从来没有找过我。要以事实说话,如果纪委监委查明我存在包庇行为,我愿意承担责任。” 陈进德家属认为,警方中途被撤回一事,其主要领导涉嫌滥用职权罪。他们亦称,当年警方并未对嫌疑人采取立案侦查措施。他们从未收到过立案通知书。 陈仕军称,此案之恶劣,本应加大力度追捕嫌犯。但当年办案并不规范细致,导致案子没有正式立案。“嫌疑人也没有录入逃犯名册。2000年以后公安部门有了未破命案系统,以前有受案登记表就算立案了。” 接近此案的一名警察向新京报记者透露,当年县公安局内部奉行“不破不立”,案子不破就不立案。
赔偿调解书
在陈进德出事十多天之后,陈进德的哥哥陈井进带回来了一份“调解书”,并把一万四千块赔偿金交给了刘运娇。“调解书”显示,砖厂应赔偿壹万肆仟元整,达成协议之后,家属不再追要一切费用,不准以任何理由干扰砖厂正常的生产,否则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此外,“调解书”还称,凶手是砖厂打工人员杨海洋,杨海洋已经在追捕之中,有关刑事部分的内容,不在调解范围之内。
这份签署于1998年8月22号、加盖有江永县潇浦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公章的调解书上,记载有以下签名:调解单位江永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潇浦镇综治委等相关机构的负责人,砖厂代表,以及死者妻子刘运娇、死者哥哥陈井进、死者的大舅哥刘运中。
▲调解书。 受访者供图
刘运娇告诉新京报记者,她不识字,调解书的名字不是她签的,她也不承认调解书的效力。陈井进称,刘运娇的名字是她哥哥代签的。当时刘运娇深受打击,每日哭哭啼啼,也不出门。县公安局的代表告诉家属,如果不在调解书上签字,意味着一分钱也拿不到。思量之下,他们便替刘运娇签字。
然而,刘运娇并不认可这份她哥哥代签的“调解书”。她说,她只想让警方将凶手绳之以法。这么多年,她多次找县公安局和镇政府讨要公道,一直没有结果。
刘运娇说:“公安局那边人说你不要来我们这里找我们,我们这里不管这种事,我说什么地方管,他说政府。我又到政府去,他说,这个事情不归我们这里管。那时候孩子又小,又没有吃,又没有钱,我把这三个小孩给他奶奶,我就出去打工了。” 时任潇浦镇党委书记邹运荣对新京报称,调解书只是维稳工作,避免砖厂和死者家属之间的矛盾激化。
▲陈进德父母家。新京报记者 王昱倩 摄
重新调查
21年间,陈家一直没有放弃为陈进德之死讨要说法。 讨说法无果,刘运娇独自离开江永县,前往广州、惠州等地打工。她的两个女儿先后辍学,在县城打工,勉强维持生计。他们坚信,案件终究会迎来转机之日。出生于1994年的陈海龙听着父亲遇害的经历长大,25岁时,他写了一封长长的控告信,递交给江永县纪委监委。
今年6月,刘运娇的小儿子陈海龙在红网论坛上发布了一条关于此事的求助帖。随后,江永县公安局成立了专案组追查此案,并去过刘运娇家说明情况。但是,并没有通报案件查办的任何进展。 陈海龙告诉新京报记者,他希望父亲的案子真相大白。他开始寻找愿意站出来讲述的证人,但得到的说法众说纷纭。直到有一天,一名砖厂工人称就在现场,并目睹了事件的来龙去脉。“我只希望凶手早日落网。这个案子推迟了21年,到底是谁的责任,要彻查清楚。”
死者儿子陈海龙说:“弄了专案组之后,他们就找过我三次,第一次就是要我拿出调解书,我拿复印件给他,他们说看不清。问我拿那张原件。后面这两次就是叫我撤销朋友圈,还有撤销在红网上发的那个帖子。” 6月22下午,中国之声记者联系到专案组一名何姓警员,询问当初此案有没有立案,他表示“应该立案了”,此后便不再正面回答任何问题。
而记者掌握的一段录音中,专案组一名自称是江永县公安局陈大队长的人告知死者家属,应该删除在网络上发表的相关文章,这样才能更好地办案:“这些东西发出去之后会对破案有一些影响,所以我们来也是尽量的想让你把这些账号注销,把这些内容删掉,不要发了。”
事发至今二十多年,案子到底破了还是没破?如果没破,由当地警方主导的调解书中,为何明确指出“陈进德被砖厂打工人员杨海洋杀死”?
如果案件确系杨海洋所为,二十多年来,当地警方有没有对嫌疑人采取过相应的立案侦查措施?如果有,死者家属为何一直坚称毫不知情?如果没有采取过措施,是否涉嫌放纵重大案件嫌疑人?
重大的刑事案件,没有经过法律程序,为何能提前调解?死者家属追问了二十多年都没有结果,删除网络文章,就能更好地办案吗?
有关此事的种种疑问,我们期待湖南江永警方能给出一个合法合理的解释。
近日,江永县公安局人士告知陈海龙,针对该案的情况,已经成立新的专案组,重新调查。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新专案组由永州市公安局带队,调拨了10人来到江永,力争两个月内破案。当年侦办此案的主要人员重新被吸纳入专案组,协助破案。 一名接近专案组的刑警告诉新京报记者,“目前专案组的压力很大。现在是被动地重新立案调查。如果早两年主动重启调查,性质就大不相同。” 陈进德的儿子陈海龙对新京报记者称,目前最大的困难是找出嫌犯的真实身份。“当时砖厂没有统计‘杨海洋’的身份证号,他的名字很可能是假的。” 一名协助调查的证人告诉新京报记者,警方的系统每捕捉到一个叫“杨海洋”的逃犯,专案组就发来照片让他辨认。“已经有十几个‘杨海洋’了,一个都不像。”据警方内部人士称,目前砖厂老板林玉贵已经从福建被抓捕回来,正在审讯中。 虽然过了21年,据警方人士透露,所幸的是,当年的凶器等物证还保留在档案室中。“事实上,当年终止调查,警局内部有极大争议,此案亦被称作‘封口案’。很多人明确表示反对,担心以后出了问题要担责任。” 21年后重新立案调查,案件是否过了追诉期?根据《刑法》规定,一定条件下的犯罪,经过一定的期限不再追诉。其中,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后不再追诉。 按照时任公安局长陈仕军的说法,该案仅有受案登记,是否算作立案?付建解释,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对应的是受案回执,只是证明接受了报案,不算立案证明,还要经过审查,才能决定是否立案。
如今,父亲的坟地早就平了,但冤情仍未伸张。天网恢恢,“杨海洋”必将绳之以法、陈进德终将沉冤得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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