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来源
上犹县检察院服务热线 您好!这里是上犹县人民检察院服务热线。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您? 群众来电 我家附近的某某砖厂挖山很深,由于未清理废渣和石灰粉,严重影响地下水。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后未得到答复,请求检察机关监督。
上犹县检察院服务热线 已收到您提供的线索,我们会尽快核实情况给您答复。谢谢您的来电。
二、案情调查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生产与生活的基本条件。接群众举报来电后,我院立即采取行动,赴现场调查核实。
经现场查看发现,该砖厂矿区地质环境遭到破坏,矿区周边存在边坡高度较高的自然斜坡,易诱发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采坑内有积水约250平方米,水深约1米,无排水沟。矿体剥离,岩石裸露面约4000平方米。采坑已回填倾倒物中,含有塑料类生活垃圾污染物,坑底积水浑浊,泥土颜色有白色、黑色等。
进行现场调查、采样
三、处理结果我院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相关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履职,按照有关规定,对该砖厂违法行为进行处理,责令当事人恢复矿山环境,消除安全隐患,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整。本案系继上犹一卤食门店因凉拌菜致人食物中毒被罚款三万元后的又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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